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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13日yL23411永利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查公示

发布日期:2026-07-13 10:00 [ ] 浏览次数: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6年7月13日至2026年7月17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15-69083813,传真:0515-86663113,E-MAIL:ychbjgc@163.com;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复项目汇总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编制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海水养殖项目

东台市

东台市兴儒水产养殖中心

南京源恒环境研究所有限公司

拟建项目位于东台市方东垦区东台市晶东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沿海经济区210MW渔光互补集中式发电光伏区海域,开展海水养殖,年产河蟹(苗)7.5吨、白虾20吨、梭子蟹13吨、罗非鱼250吨、贝类167.5吨、鲻鱼67吨。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

(一)严格按照《报告书》确定的地点、性质、规模进行建设。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做到规范施工、文明施工。

(二)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强化施工生态环境保护要求,优化工程设计和施工组织,严格控制施工活动范围,采用绿色施工工艺,尽量减少地表开挖和扰动,控制临时堆场规模并加强水土流失防治。施工前对表土进行分层开挖,单独堆存分层回填,施工结束后应及时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生态修复和补偿措施。

(三)强化水环境保护措施。加强环境管理,施工期严禁各类废水直接排入水体,施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作为农肥供周边农户使用,施工废水经处理达《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标准后回用。合理控制养殖规模、密度,优化饵料并制定科学合理的投饵方案,减少药物使用量。运营期养殖废水、生活污水经处理后达到《渔业水质标准》(GB11607-89)、《盐碱地水产养殖用水水质》(GB/T43563-2023)相应标准后回用于养殖,不外排。

(四)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在保护目标附近施工应设置围挡等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加强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的维修保养,减小因机械磨损或设备故障而增加的噪声。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要求。运营期采取减振降噪措施,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五)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场地设置施工围挡,加强施工区管理,施工现场加强清扫和洒水,堆场做好防尘措施。施工所用混凝土、沥青外购,不设置混凝土、沥青拌合站。运行期晒塘恶臭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相应标准。

(六)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和环保管理要求,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实现固体废物全部综合利用或安全处置。弃土用于养殖场内道路建设和场地平整,你公司应依法依规做好弃土安全回用、处置工作,施工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固体废物需纳入当地固废收集系统并妥善处置。按照《病死水生动物及病害水生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规范》(SC/T7015-2022)要求,妥善做好病死水产品处置。

(七)认真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立规范、高效的应急防控体系和制度,加强与东台市晶东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沿海经济区210MW渔光互补集中式发电项目的应急联动,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和器材。制定并完善项目应急预案。

(八)按《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实施日常环境管理与监测。

(九)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施工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中应明确环保条款和责任。该项目建成后须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并将环境应急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风险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纳入竣工环保验收内容。

(十)在工程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回应和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切实维护公众合法环境权益。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已按照相关要求开展了公众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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