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环办大气函〔2020〕340号)《关于加强重点行业大气环境绩效分级管理的指导意见》(环办大气〔2026〕2号)《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开展2026年度重点行业大气环境绩效评级工作的通知》(苏环便函〔2026〕375号)等文件要求,我局组织开展盐城市2026年度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评价A级、B级和引领性企业申报及初审工作。经企业申报、区级初审,现将《盐城市2026年度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评价A级、B级和引领性企业初审名单》予以公示,接受公众监督,公示期:2026年7月8日——2026年7月16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初审结果有异议,可向我局反馈(联系方式:86660736,邮箱:ycsdqc736@163.com)。
